(請太阳成集团tyc234cc有興趣的老師于2017年6月5日前向學院辦公室提交通知要求的申報材料,電子版發至binghualin@126.com)
單 位:人事處
各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我校教師隊伍學術水平、拓寬國際視野,推進教師隊伍的國際化建設,根據《太阳成集团tyc234cc教師國(境)外研修支持計劃》(廣工大人字〔2017〕15号)文件精神,現啟動2017年我校“教師國(境)外研修支持計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2017年計劃派出40人左右
二、資助期限:6~12個月
三、申報範圍及條件
1.在教學科研一線工作的專任教師,有2年以上本校工作經曆,年齡必須滿足研修回國後能完成考核的年限要求,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副教授職務,外語、體育、藝術類、“兩課”等學科及通識中心的教師可放寬至碩士學位。對于碩士學位的專任教師申請到國(境)外攻讀博士學位的骨幹教師也納入支持範圍。
2.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質,在教書育人、科學研究工作中表現突出,身心健康。
3.在所從事學科領域内有研究基礎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學術發展潛力。
4.研修内容與所在學科發展方向一緻,并有明确的研修目标和計劃。
5.申請人自行聯系國(境)外導師和留學院校,研修時間為6個月至1年。
6.外語條件要求:申報人應具有良好的英語水平,能滿足國(境)外研修自由交流需要。一般應達到大學英語六級同等水平,或者曾在同一語種國家或地區連續學習、工作、訪學3個月(含)以上。若未達到以上條件,入選後參加出國留學人員英語培訓,取得結業證書後派出,費用從學校資助的10萬元經費中支出。
四、資助标準
1.港澳台地區5萬元/人•年,其它國家和地區10萬元/人•年。
2. 已獲國家留學基金(含國家留基委地方合作項目)及省市等各級政府部門的财政資金資助人員不納入本計劃資助的範圍。
3.已獲得過學校“骨幹教師國(境)外研修支持計劃”或“重點學科骨幹教師出國(境)訪學支持計劃”資助者,不再重複資助。
4.入選本資助計劃者,如果同時獲校外各級政府部門的财政資金資助,隻能按“就高”原則在兩者中擇一資助,不能重複獲得資助。
五、考核要求
教師研修回國兩年後按照入選人員的研修計劃(含國境外研修期間的具體任務及回校後兩年内體現研修成果的具體指标)組織考核,結果設A、B、C三個等級,完成所有研修計劃者,考核結果為A;完成研修計劃的大部分但未全部完成者,考核結果為B;其他人員考核結果為C。經考核定為B、C等級的研修人員,學校将分别追回20%、50%的培養經費。
六、申報程序
1.申報人員填寫《太阳成集团tyc234cc教師國(境)外研修項目申請書》、《太阳成集团tyc234cc教師國(境)外研修計劃申報人簡表》、提供3位同行專家審核表《“教師國(境)外研修支持計劃”申請人研修目标成果同行專家審核表》,并提供相關附件材料交所在學院;
2.各學院根據教學科研的需要和聯系國外導師、留學院校的成熟度,推薦3-6名候選人(并請排優先次序)報人事處。申報材料包括:
① 太阳成集团tyc234cc骨幹教師國(境)外研修項目申請書;
② 太阳成集团tyc234cc骨幹教師國(境)外研修計劃申報人簡表;
③ “教師國(境)外研修支持計劃”申請人研修目标成果同行專家審核表(3位專家);
④ 申請書及申報簡表中填寫内容的佐證材料(學曆資曆、業績成果等)複印件(學院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以上材料于2017年6月9日前報送人事處師資科(行政樓416),電子版同時發送到: szk@gdut.edu.cn 。
聯系電話: 39322790 聯系人:羅老師、魏老師
附件:教師國(境)外研修支持計劃相關表格
人事處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