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 位:人事處
各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我校教師隊伍學術水平、拓寬國際視野,推進教師隊伍的國際化建設,根據《太阳成集团tyc234cc骨幹教師國(境)外研修支持計劃》(廣工大人字〔2014〕30号)文件精神,現将2016年我校“骨幹教師國(境)外研修支持計劃”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2016年計劃派出40人左右
二、資助期限:6~12個月
三、申報範圍及條件
1.在教學科研一線工作的專任教師,具有博士學位和中級以上職稱,有2年以上本校工作經曆。對于碩士學位的專任教師申請到國(境)外攻讀博士學位的骨幹教師也納入支持範圍。
2.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質,在教書育人、科學研究工作中表現突出,身心健康。
3.在所從事學科領域内有研究基礎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學術發展潛力。
4.研修内容與所在學科發展方向一緻,并有明确的研修目标和計劃。
5.申請人自行聯系國(境)外導師和留學院校,研修時間為6個月至1年。
6.外語條件要求:
申報人應具有良好的英語水平,能滿足國(境)外研修自由交流需要。一般應達到大學英語六級同等水平,或者曾在同一語種國家或地區連續學習、工作、訪學3個月(含)以上。若未達到以上條件,入選後參加出國留學人員英語培訓,取得結業證書後派出,費用從學校資助的10萬元經費中支出。
四、資助标準
1.港澳台地區5萬元/人•年,其它國家和地區10萬元/人•年。
2.已獲國家留學基金(含國家留基委地方合作項目)及省市等各級政府部門的财政資金資助人員不納入本計劃資助的範圍。
3.已獲得過學校“骨幹教師國(境)外研修支持計劃”或“重點學科骨幹教師出國(境)訪學支持計劃”資助者,不再重複資助。
4.入選本資助計劃者,如果同時獲校外各級政府部門的财政資金資助,隻能按“就高”原則在兩者中擇一資助,不能重複獲得資助。
五、申報程序
1.申報人員填寫《太阳成集团tyc234cc骨幹教師國(境)外研修項目申請書》、《太阳成集团tyc234cc骨幹教師國(境)外研修計劃申報人簡表》及提供相關附件材料于4月15日前交所在學院;
2.各學院根據教學科研的需要和聯系國外導師、留學院校的成熟度,推薦3-4名候選人(并請排優先次序)報人事處。申報材料包括:
(1)太阳成集团tyc234cc骨幹教師國(境)外研修項目申請書;
(2)太阳成集团tyc234cc骨幹教師國(境)外研修計劃申報人簡表;
(3)申請書及申報簡表中填寫内容的佐證材料(學曆資曆、業績成果等)複印件(學院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以上材料于2016年4月20日前報送人事處師資科(行政樓420),電子版同時發送到: szk@gdut.edu.cn 。
聯系電話: 39322790 聯系人:羅老師 魏老師
附件:骨幹教師國(境)外研修支持計劃相關表格
(注:附件請前往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12200下載)
人事處
201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