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地方合作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外函[2016]90号)精神,現将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範圍
(一)選派對象
我校從事教學科研的在編在崗人員,項目分為高級研究學者和訪問學者兩類。
(二)選派專業
在國家留學基金委優先資助學科專業範圍基礎上,結合廣東省“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需求,重點優先選派海洋科學、電子信息、裝備制造、輕工食品、紡織服裝、工業設計、金融服務、農業生态、文化專業等應用技術領域和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以及其他國民經濟重點領域相關專業。
二、申報條件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的協議,選拔對象應符合2016年西部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見附件2)的申請條件。具體要求可查閱國家留學網西部項目/地方合作項目專欄,網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378。
三、資助标準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共同資助留學人員的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及在外留學期間的獎學金。資助标準按照現行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資助标準定執行。
學校鼓勵教師積極申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各類公派留學項目。對于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資助者(含國家留基委地方合作項目),學校配套資助生活補貼人民币1500元/月,資助時間不超過一年(含一年),此項資助在教師按期完成研修任務、回校工作後補發。
四、報名方式及選拔辦法
(一)采取“個人申報、學院推薦、專家評審、擇優推薦”的方式進行選拔。
(二)網上報名。申請人請于4月1-12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報名(http://apply.csc.edu.cn)。具體操作請參見網上報名指南(見附件3)。
(三)申請人按照材料要求(見附件4)向所在學院提交申請材料(一式三份,不裝訂)。
(四)各單位請于4月12日前将推薦人選的申請材料(含《太阳成集团tyc234cc因公出國出境人員申請表》)報送人事處師資科。
(五)學校組織專家評審後,擇優推薦上報省教育廳。
聯系人:羅克文 魏惠芳 (人事處) 聯系電話:39322790
胡 晨(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聯系電話:39322761
附件:
1.關于做好2016年西部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2.2015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别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
3.2016年“地方合作項目”網上報名指南
4.關于地方合作項目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
附件下載請點擊:
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1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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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