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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關于轉發2015年秋季番禺區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招生方案的通知

    信息來源: 發布日期:2015-04-21

    單 位:工會

    根據《廣州市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穗教發[2014]20号)、《關于印發廣州市幼兒園招生工作補充意見的通知》(穗教發[2015]18号)和《關于做好番禺區2015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番教文[2015]17号)等文件精神,結合小谷圍街轄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2015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計劃及對象

    (一)招生計劃:小班2個班共50人,中班插班10人,大班插班10人,合計70人。

    (二)招生年齡

    小班: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兒;

    中班: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兒;

    大班: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兒。

    二、招生範圍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适齡兒童,可申請入讀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

    1、适齡兒童其父母一方或雙方是在小谷圍街轄區内工作的10所高校在職教職工(即小谷圍街轄區内各高校在職教師、教輔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和正式職工,含人事代理人員,下同)。

    2、具有小谷圍街4條保留村戶籍且戶籍住址登記在小谷圍街轄區内的适齡兒童(戶籍住址以派出所登記的為準,下同)。

    3、具有小谷圍街戶籍的樓盤業主适齡子女。樓盤業主及其适齡子女的戶籍須于2015年5月8日前轉入小谷圍街道(以派出所的回執為準)。

    4、小谷圍街轄區内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的适齡子女。

    符合上述條件但逾期不報名或戶籍未能在規定時間轉入者,視作放棄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學位處理。如遇上述1-4類适齡兒童報讀人數超過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招生的學位數,采用搖号派位方式确定入讀名單。

    5、在解決上述學齡前兒童入讀後,還有學位剩餘的,可用于安排具有小谷圍街4條保留村戶籍但戶籍住址登記在新造鎮谷圍新邨的适齡兒童和不具有小谷圍街戶籍的樓盤業主适齡子女入讀。如報讀人數超出剩餘學位數的,采用搖号派位方式确定入讀名單。

    三、招生原則

    1、小班招生。按照《關于印發廣州市幼兒園招生工作補充意見的通知》(穗教發〔2015〕18号)中“自主招生比例2015年為15%”的要求,經研究,15%自主招生名額面向戶籍及住址均在小谷圍街的适齡兒童招生,如報名人數超出15%的招生數,則采取搖号派位方式确定學位,如搖号不中的此類兒童,可再參加剩餘的85%招生名額的搖号;85%招生名額面向此方案“招生範圍”中符合第1、2、3、4類條件的适齡兒童,如報名人數超出85%的招生數,則采取搖号派位方式确定學位。

    2、中班、大班招生。由于中班、大班插班招生人數較少,如報名人數超出招生人數的,招生名額全部直接面向符合第1、2、3、4類條件的适齡兒童進行搖号派位,不進行分批次搖号派位。

    3、其他。如滿足以上條件适齡兒童後學位還有剩餘,則面向第5類适齡兒童招生。雙胞胎(多胞胎)報讀按照番教文[2015]17号文件要求實施。

    四、學齡前兒童的入園資格審查認定程序

    1、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相關審核材料,并現場初步審核。

    2、初審通過後,填寫《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入園報名登記表》;對初審不通過的,進行有關政策解釋、引導工作。

    3、對申請材料再次複核,通過複核錄取的名單予以公示;如複核通過的适齡兒童超過每年級公開招生學位的,則采用搖号派位方式确定入讀名單,并予公示。

    4、公示期過後,向正式錄取的适齡兒童發放《入園通知書》。

    五、工作安排

    (一)《2015年秋季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将在小谷圍街道辦事處門戶網站上公示。

    (二)根據招生方案開展現場招生工作。現場招生報名工作在2015年5月9-10日進行(搖号具體時間待報名結束後再另行通知)。

    (三)2015年6月15日前發出《入園通知書》。提交入學申請并被錄取的适齡兒童,如不在規定的時間内辦理注冊手續(辦理注冊的時間另行通知),視為放棄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學位處理。

    (四)新生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地點: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廣州大學城華工南路20号)。

    2.報名時間:2015年5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2:30—4:30時(如在報名時間内未能前往現場報名的申請人,視為放棄報讀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處理。)

    3.報名提交材料:

    (1)按要求填寫好《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入園報名登記表》。

    (2)适齡兒童戶口簿首頁和當頁原件、複印件。

    (3)适齡兒童父母戶口簿首頁和當頁原件、複印件。

    (4)适齡兒童父母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5)《兒童計劃免疫證》原件及接種記錄頁的複印件。

    (6)提供适齡兒童的小一寸彩色證件照1張。

    (7)适齡兒童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

    (8)計劃生育證明(非廣東省戶籍人員,需提供适齡兒童生母現居住地鎮(街)計生辦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其首頁、第二頁、“現居住地查驗記錄”頁共三頁的複印件;廣東省戶籍人員,需提供适齡兒童生母現居住地鎮(街)計生辦查驗合格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其首頁、“查驗記錄”頁共兩頁複印件)。

    (說明:計生證明是教育部門配合計生部門開展計生管理工作需要,不與學位挂鈎。)

    (9)具有下列情況的,還需提供相應資料:

    ①各高校教職工适齡子女報讀的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是小谷圍街轄區内10所高校在職教職工的證明原件(由各高校出具其任職任教證明,高校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名,蓋高校人事部門公章)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複印件。

    ②小谷圍街轄區内樓盤業主适齡子女報讀的需提供購房發票、房産證或購房合同的原件和複印件以及房屋産權查冊證明(有效期内)。

    ③小谷圍街轄區内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适齡子女報讀的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在對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證明原件(所在單位出具其任職證明,單位領導簽名,蓋單位公章),事業單位人員還需提供聘用合同的原件和複印件。

    (10)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報名時提交資料的,報名時向工作人員提出,可在2015年5月15日前補交。資料接收地點: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一樓辦公室。

    六、工作紀律

    1、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招生工作人員要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釋、材料審核及新生報到等各項工作。對工作不負責、不認真核實幼兒資料,甚至參與招生弄虛作假的人員,将視情節予以組織紀律處理。

    2、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20-34727780),接受群衆監督。

    3、報名資料造假者将取消其小孩入讀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的資格,并向相關單位以及戶籍所在地教育部門通報。

    七、聯系及咨詢方式

    (一)電話咨詢:

    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020-39123822;020-34729212

    化龍片教育指導中心:馬老師 020-34727780

    (二)網絡查詢:

    小谷圍街道辦事處門戶網站:

    http://xiaoguwei.panyu.gov.cn

    小谷圍街中心幼兒園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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