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為了加強班主任(班導師)隊伍建設,學校于2012年8月31日頒布了《太阳成集团tyc234cc教師擔任學生班主任(班導師)暫行辦法》(廣工大校字【2012】25号),現将辦法轉發如下,請深入貫徹,遵照執行。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234cc教師擔任學生班主任(班導師)暫行辦法
太阳成集团tyc234cc
2012年10月15日
附件:
太阳成集团tyc234cc教師擔任學生班主任
(班導師)暫行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号)、《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的意見》(教社政[2005]2号)文件精神,打造一支優秀的學生班主任隊伍,進一步加強我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大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實施意義
(一)班主任(班導師)是學生人生成長的導師,班主任(班導師)工作在高校人才培養過程中發揮着重要的作用。教師擔任班主任(班導師),不僅可以用自身高尚的師德師風影響學生,引導學生樹立正确的人生觀、價值觀,塑造優良品德,促進學生成長成才,還能充分利用自身的專業優勢在學生的專業學習、創新實踐、就業創業等方面給予充分的指導與幫助。
(二)教師擔任學生班主任(班導師)既是提高教師隊伍素質、優化學校育人環境的重要措施,更是強化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意識、提高教學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
二、實施對象及要求
(一)副高職稱及以下教師(50周歲以下教師)原則上要求擔任學生班主任(班導師);正高職稱教師及管理幹部自願申請擔任學生班主任(班導師)。教師擔任班主任(班導師)經曆作為其晉升職稱的條件之一,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及管理幹部擔任班主任(班導師)經曆作為其晉升的參考條件。
(二)教師職稱晉升(或申報上一級職稱崗位)原則上要求完成一個聘期并且考核合格的學生班主任(班導師)經曆,教師職稱資格認定不要求班主任(班導師)經曆。為鼓勵教師完整擔任一個學生自然班大學期間(3至5年)的班主任(班導師),其班主任(班導師)工作經曆可以作為今後晉升職稱所需的班主任經曆累積,可用于擔任班主任(班導師)之後5年内第2次晉升更高一級職稱使用。
(三)當年新調入教師來校2年内晉升職稱不要求班主任(班導師)經曆,2年後申報職稱與其他教師要求一樣。學校“百人計劃”引進的教師、特殊人才以及彈性引入、正式編制不在我校的教師不作此要求;在外挂職、出國學習進修等特例需本人申請,經學校讨論同意後,其當次申報職稱不要求具備班主任(班導師)工作經曆。
(四)為保證班主任(班導師)與學生的充分溝通和情感、精力投入,教師原則上每次隻能擔任1個學生自然班(55人以下)的班主任(班導師),若同時擔任2個以上學生自然班班主任(班導師),須由本人申請,學院審批,同時兼任2個學生自然班班主任(班導師)的工作經曆,隻能計算為1個學生自然班班主任(班導師)的工作經曆。
三、班主任(班導師)工作職責
(一)按照學校黨委和學院黨委的部署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動,教育學生在大是大非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言行與黨中央保持一緻,堅決維護黨和國家的利益及學校穩定。
(二)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幫助學生樹立正确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
(三)全面了解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心理和家庭情況,通過建立多形式的網絡、信息交流平台,加強與學生的溝通交流,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态。經常深入學生中間,對學生的學習、生活、心理問題進行教育引導,及時向學院學生工作幹部和學院黨委反映,并采取有效措施幫助學生解決各種困難和問題。
(四)引導學生樹立正确的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态度,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班風建設,經常了解教學計劃的實施情況,指導學生正确選擇選修課以及多模塊教學課程,指導學生進行創新創業實踐,及時溝通教與學兩方面的意見。
(五)認真選拔、培養、考核學生幹部并指導他們開展工作,做到每年改選1次班委會,每月至少召開1次班委會及班會,交流、分析班級情況,布置檢查工作。
(六)組織新生班級的入學教育及其他工作;負責班級學生的學年小結、綜合測評、獎學金評定、社會實踐等工作;開展貧困學生勤助貸工作、畢業生就業教育、就業推薦、畢業鑒定、文明離校等工作。
(七)與年級輔導員保持經常的溝通和聯系,按時參加學校有關會議和班主任(班導師)培訓以及學院班主任(班導師)例會,掌握并了解學校和上級有關部門對學生工作的要求。
四、班主任(班導師)考核辦法
(一)班主任(班導師)聘期一般為2個學年度,每學年度考核一次,在每年的6月至7月進行,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班導師)要停止班主任(班導師)工作,2年後方能重新擔任班主任(班導師)工作。考核工作由學生處(學生工作部)組織,各學院配合。考核采用百分制。主要包括全班學生、班委(團支委)、年級輔導員、學院學生會及分團委的評價以及獎懲分等5部分。班主任(班導師)的年度考評結果由這5項評價得分累加,80分以上(含80分)為合格,90分以上(含90分)有資格參評優秀班主任(班導師)。班主任(班導師)工作考評不合格,該教師不能參加該學年度校内任何評先。
(二)班主任(班導師)年度考核包含5個方面:
1.所在班級全體學生根據班主任(班導師)對班級的責任心以及其時間、精力、情感的投入程度,對學生的關心指導以及熟悉了解程度等因素,對班主任(班導師)進行綜合評價,滿分為100分,占評價總分的50%。
2.所在班委會、團支部委員根據班主任(班導師)對班務工作的責任心及了解程度,對班會、班級活動的參與度,對班委、團支部委員的溝通了解及工作指導等因素,對班主任(班導師)進行綜合評價,滿分為100分,占評價總分的20%。
3.所在班年級分管或者聯系輔導員根據班主任(班導師)對所在班級的責任心及對班級情況的了解程度,對“三困”(家庭困難、學習困難、心理障礙)學生的熟悉及輔導幫助的效果,對學校黨建工作、維穩工作、計生工作的支持配合情況等,對班主任(班導師)進行綜合評價,滿分為100分,占評價總分的20%。
4.學院分團委、學生會等學生群團組織根據該學生班參與學院及學校各類學術科技創新、學科專業競賽、社會實踐、校園文化活動、校園體育競賽活動等的情況,對該班主任(班導師)進行綜合評價,滿分為100分,占評價總分的10%。
5.獎懲分事項:
(1)班主任(班導師)所在班集體獲得校級、省級、國家級先進班集體(團支部)分别加3分、5分、10分;所在班集體(團支部)在學生創新實踐、學科競賽、體育、文藝競賽等項目中獲得校級、省級、國家級獎勵的,每個單項分别加1分、2分、3分;獎勵分按最高級别得分計,同一類别獎項不可累加,不同類别獎項累加計總分。
(2)所在班學生獲得校級、省級、國家級優秀學生(三好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優秀黨員等榮譽稱号,每人次分别加1分、2分、3分,可以累計加分;所在班學生獲得校級、省級、國家級科技、學科競賽、體育、文藝競賽等單項獎勵(學校、企業、國家各類獎學金除外),分别計0.5分、1分、2分(挑戰杯加分雙倍計分),可以累計加分。
(3)所在班級學生每挂科一人次扣減0.1分,所在班級出現學生參加非法集會或在網絡發表違法言論,每1人次扣減1分;所在班級學生違反校規受到行政處分,通報批評1人次扣減0.5分;警告1人次扣減1分;嚴重警告1人次扣減2分;記過1人次扣減3分;留校察看1人次扣減4分;開除學籍1人次扣減5分;學生因心理危機問題緻傷1人次扣減5分,緻死1人次扣減10分;學生出現計劃生育違規問題1人次扣減10分;學生違法被刑拘1人次扣減20分。
五、保障獎勵辦法
(一)學校每年依據班主任工作考核結果評選優秀班主任(班導師)。優秀班主任(班導師)的評選基本條件:一是綜合考評90分以上;二是班級全體同學評價分高者優先。
(二)學校每年按班主任(班導師)人數的10%名額評選出優秀班主任(班導師)。
(三)班主任(班導師)工作每學年認定20個教學實踐工作量,同時兼任2個學生自然班班主任(班導師)可以每學年認定40個教學實踐工作量,由學校給予相應工作量補助;當年考核評選為優秀班主任(班導師)的教師教學實踐工作量乘以2;當年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班導師)認定教學實踐工作量為零。
(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優秀班主任(班導師)晉升高一級職稱崗位。
六、具體工作要求
(一)學校各級領導、各單位、各部門應充分重視班主任(班導師)工作,積極主動為班主任(班導師)開展工作創造條件,做好每年教師擔任班主任(班導師)計劃,安排教師擔任班主任(班導師)。
(二)各教學單位(如體育部、通識教育中心、實驗教學部等)要與各學院聯系,推薦本單位教師承擔班主任(班導師)工作。各學院在挑選班主任(班導師)時應将其與本學院的教師同等條件來聘任,保證每個學生自然班都配備班主任(班導師);體育部教師指導各專項俱樂部及高水平運動隊、通識教育中心教師指導學生藝術團隊、實驗教學部教師指導學生實踐創新團隊等工作都等同擔任班主任(班導師)。
(三)學校班主任(班導師)隊伍建設工作由學生處(學生工作部)統一指導,由學生處(學生工作部)、教務處、各教學單位共同聘任;由各教學單位要依據本辦法做好教師擔任班主任(班導師)工作的安排和考核工作。
(四)本辦法自2012年8月31日起實施,原《太阳成集团tyc234cc班主任管理辦法》、《關于開展青年教師擔任班主任、兼職輔導員工作的通知》同時廢止。
(五)本辦法由學生處(學生工作部)、教務處、人事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