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 位: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各單位:
現轉發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的函》(留金發[2014]3062号)和省教育廳《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國家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的通知》(粵教外函[2014]401号)通知,請有意向報名的師生按時間節點進行申請。
資助申報咨詢及申請材料的接收整理等具體事務國家留金委已委托廣東教育國際交流服務中心負責。中心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23号二樓,電話:37627213,37628200。
聯系人:曹老師,39322760
教務處 研究生院 人事處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